大资管变局下,信托行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

    2019-06-24 13: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的规定,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处分的行为。根据银监会于2007年发布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除资金信托外,信托财产可以分为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等财产权信托。因此,根据委托财产形式的不同,信托可分为资金信托和财产权信托(非资金信托)。资金信托是指以委托人以资金为信托标的设立信托,由受托人对信托进行管理。根据委托人的数量,资金信托可细分为单一资金信托和集合资金信托,单一资金信托是指委托人为单个自然人或机构的信托产品,而集合资金信托的委托人为多个自然人或机构。相较单一资金信托,集合资金信托通常是信托公司自主开发的主动管理型产品,信托公司在整个交易安排中起主导作用。财产权信托,即受托资产为非资金财产的信托,只要受托标的能够以货币的方式计量,以便信托实现保值、增值的目的,均可作为信托财产进行委托,如房产、股权、债权等。

    信托分类

    来源:沙利文研究院绘制

    资金向信托回流,受托规模稳步提升

    得益于监管对基金子公司及券商资管业务的收紧,资金需求回流,近五年信托资金余额在原有体量上以较快速度增长。信托业协会数据显示,中国68家信托公司受托资产规模从2014年的14.0万亿元增长至2018年的22.7万亿元,年复合增长率为12.8%。2017年12月,银监会发布的《关于规范银信类业务的通知》,使银信合作面临进一步的收缩压力,导致信托业务在一定程度上萎缩,信托公司受托资产规模经历改革开放来首次下降,从2017年的26.3万亿元收缩至2018年的22.7万亿元,下降13.5个百分点;以银信合作为主的单一资金信托规模也从2017年的12.0万亿元下降至2018年的9.8万亿元,跌幅为18.3个百分点。随着信托机构业务逐渐向多元化发展,资产证券化、家族信托等业务逐渐成熟将成为信托规模增长的主要驱动力,未来信托行业规模将稳步提升。

    中国信托行业市场规模,2014-2023年预测

    来源:中国信托业协会,沙利文数据中心编制

    资产证券化业务日益成熟,推动行业发展

    2016年来,信托行业迎来新的发展机遇,一方面资产证券化模式逐渐兴起,成为银信合作的新模式;另一方面,基金和券商资管通道业务受到净资本和监管压力,促使通道业务重新向信托回流。2016年12月,交易商协会发布的《非金融企业资产支持票据指引(修订稿)》,对资产支持票据现有规则进行了修订与完善,以夯实非金融企业资产证券化产品制度基础,进一步打开信托在资产证券化领域的机会。信托参与资产证券化(ABS)业务模式主要分为信贷ABS、企业ABS、信托型资产支持票据(信托型ABN)三种。沙利文数据显示,2017年信托ABS、企业ABS、信托型ABN的发行规模分别为5,979.0亿元、7,965.0亿元、587.0亿元。以ABS业务模式为例,银行将信贷资产打包,以资产权信托的形式委托给信托公司,信托公司基于该信托受益权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后ABS可在银行间交易。按目前规定,发起银行应认购ABS总额的5%,同时认购最低档次份额的比例不低于该档规模的5%。信贷ABS模式的优势主要体现在协助银行资产出表、不受政策限制两个方面:①银行采用信贷ABS的方式,将欠缺流动性的信贷资产重组形成资产池,并以此为基础发行证券,由信托、不良资产处置等金融机构处理该类证券,从而实现银行信贷资产的合规出表,有助于银行盘活存量资产,提升资金周转效率,降低银行资产负债率,实现较大比例的净资产释放;②《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简称“意见”)明确表示,依据金融监管部门开展的资产证券化业务不适用于该意见,信贷资产证券化具有风险隔离、资产正式出表和标准化的特征,是监管层鼓励的业务方向。根据《意见》,ABS业务属于事务管理类财产权信托业务,不在银信合作类业务范畴内,因此信贷ABS不受国家政策限制。

    “去通道”政策出台,致使单一信托规模减少

    通道业务,即商业银行作为委托人设立资金信托或财产权信托,信托公司仅作为通道,信托资金或信托资产的管理、运用和处置均由委托人决定,风险管理责任和因管理不当导致的风险损失全部由委托人承担的行为,其中银信合作为通道业务最典型的模式之一。2008年来,商业银行一直采用银信合作的模式与信托公司合作,主要采用单一资金信托的形式成立信托计划。随着时间的推移,银信合作的模式不断的变化,早期的银信合作仅停留在银行代理销售信托产品的浅层面,随后因国家政策监管趋严,银信合作逐渐转型,托管、担保、资产置换、连接贷款、证券化、股权代持联合开发等模式层出不穷。2017年来,中国在“去杠杆、去通道”的总基调下,颁布一系列政策以限制银信合作等通道业务。2017年11月,央行颁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金融机构不得为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产品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同年12月,银监会出台的《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场检查规程》明确定义了银信通道业务,将财产类信托、银行表内资金纳入监管口径,要求信托公司不得接受委托方银行直接或间接提供的担保,不得与委托方银行签订抽屉协议,不得为委托方银行规避监管要求或第三方机构违法违规提供通道服务。受政策影响,单一资金信托规模和占比均呈下降趋势,同时信托资产规模首次出现下滑。信托业协会数据显示,2018年单一信托规模为9.8万亿元,同比下降18.3%;单一信托占比为43.3%,同比下降2.4个百分点;信托资产总规模为22.7万亿元,同比下降13.5%。2018年,中国信托业在“去通道”的监管压力下规模逐渐减少,成为行业一大制约因素之一。

    沙利文全球合伙人、全球市场战略规划副总裁兼中华区总裁王昕博士指出,随着基金子公司以及券商资管业务受政策影响逐渐收紧、资产证券化等新型业务日趋成熟,信托公司资金受托规模稳步提升。在“去杠杆”以及“去通道”的总基调下,银信合作受限,单一资金信托规模减少为行业发展带来较大阻力,但随着信托公司融资渠道逐渐趋向多远化,家族信托等新型信托业务的兴起,信托行业资金受托规模将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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