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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租赁在政策支持和下游需求增大下迅速发展
金融租赁指由出租人根据承租人请求,按双方合同约定,从指定卖家购买承租人指定的固定资产,在出租人拥有该固定资产所有权前提下,以承租人支付租金为条件,将一定时期该固定资产的占有、使用和收益权让渡给承租人。中国金融租赁在政策支持和下游需求增大下迅速发展,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市场规模(以合同余额记)为17,300亿元人民币,2019年增长至30,000亿元人民币,期间年复合增长率为14.6%。
中国金融租赁分类
从形式上看,金融租赁分为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两种形式。
直接融资租赁:直接租赁是指租赁公司用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招股等方式,在金融市场上筹集资金,向设备制造厂家购进用户所需设备,然后再租给承租企业使用的一种传统租赁方式。
售后回租:售后回租是承租人和经销商为同一人的租赁方式,即承租人将自有物件出卖给出租人,同时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再将该物从出租人处租回的融资租赁形式,该方式有助于帮助企业盘活存量资产。
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市场规模持续增长
近年来,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得益于下游需求的增长和政策扶持,市场规模不断扩大。根据Wind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市场规模(以合同余额记)为17,300亿元人民币,2019年增长至30,000亿元人民币,期间年复合增长率为14.6%。基于中国金融租赁方式不断创新,“中国制造”对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政策,为中国金融租赁业务为了发展提供广阔的空间。
中国金融租赁行业驱动因素——国家重大战略扩大市场需求
中国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向小康社会迈进,人们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民间资本活跃,市场经济活动频繁,特别是经济发展带动中国制造业崛起,制造业发展对于大型机械设备需求巨大,机械设备一般价格较高,企业可借助金融租赁渠道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从而推动中国金融租赁发展。自2013年以来,中国政府相继提出“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中国制造2025”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等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政策,为中国融资租赁业务发展提供广阔空间。同时,随着中国国有企业改革深入,中小企业也作为一股不可忽视的经济发展力量开始崛起,中小企业在开发新技术产品和抢占市场方面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撑,金融租赁作为一种帮助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的方式,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了多元化的选择。
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发展趋势——兼并收购设备供应商
中国金融租赁行业早期发展模式主要依靠发展自营业务,与设备供应商等租赁标的企业建立良好合作关系,实现双方互赢局面。但由于金融租赁行业属于资本密集型行业,资金体量较大,在进行金融租赁业务的过程中,随着金融租赁行业不断发展和扩张,现已出现金融租赁企业收购设备供应商的现象,一些实力雄厚的金融租赁企业开始了各类兼并收购活动,如渤海金租在业务逐渐扩大的过程中,不断地收购租赁标的物供应商,渤海金租2012年8月全资收购了海航香港;2013年先后收购了困境中的世界航运租赁公司Seaco新加坡公司、Seaco SRL;2015年1月收购Cronos(时为全球第八大集装箱租赁公司),2015年9月斥资25.5亿美元收购爱尔兰Avolon(时为全球第十三大航空租赁公司)全部股份;2016年7月从通用电气资本航空服务购买45架带租约的飞机资产,2016年10月收购CIT旗下的飞机租赁业务。金融租赁公司通过收购设备供应商或其他租赁标的物供应商可以减少购买成本,以成本价获得租赁物,同时也可以节约沟通成本,将租赁业务的利润空间最大化,打通全产业链,形成产业闭环,降低金融租赁企业外部风险,实现企业稳定发展。
中国金融租赁行业竞争格局
现阶段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发展迅速,行业内企业的资产规模逐步增长,现已形成明显四个梯队。
据中国融资租赁三十人论坛和中国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中国金融租赁行业资产规模最大的为工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资产规模超过3,000亿元人民币,占据行业龙头企业地位。另有2家金融租赁公司资产规模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处于第二梯队,分别为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和国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处于第三梯队的中国金融租赁企业资金规模超1,000亿元人民币,共计有5家企业,分别为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建信金融租赁有限公司、兴业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及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处于前三梯队的共计8家企业,资金雄厚,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优势地位,业务覆盖面较广,投资规模较大。剩余58家金融租赁企业资产规模小于1,000亿元人民币,资金相对薄弱,业务范围和体量相对头部企业市场竞争性较弱。
深度见解: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具有长期驱动力
衔接中,中国金融租赁行业以银行系为主,截至2018年,中国已开业金融租赁公司66家(不含专业子公司),总数较2017年保持不变。在股东背景上,中国金融租赁公司按股东背景可分为银行系金融租赁公司以及其他机构参股或控股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由城商行控股或参股设立的金融租赁公司数量最多,共计22家,占全部66家的33%,全国性商业银行控股的有12家,占比18%,农商行控股或参股设立的有10家,占比15%,政策性银行控股的有1家,占比2%。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得益于下游需求的增长和政策扶持,市场规模不断扩大。
为规范中国金融租赁行业及相关业务发展,自2000年以来,中国相关政府部门颁布了一系列融资租赁行业政策及监管条例,不断充实并加强对于融资租赁行业的监督及规范,为中国金融租赁行业的良好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随着金融租赁行业的发展以及人们对金融租赁的认识和实践的深入,中国金融租赁监管模式已由曾经的多头监管逐渐转变为现在的统一监管,实行统一监管有利于节约监管的沟通成本,提高监管效率。
中国金融租赁行业资产负债率较高,可能会带来现金流不足,资金链断裂,同时,行业内部分企业资本充足率较低,接近监管预警线,易引发潜在财务危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