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代战斗机
第四代战斗机是指在20世纪70年代陆续开始服役的、吸收第三代战斗机设计与使用上的经验,加上诸多空中冲突与演习显示出来的问题和需求,融合之后成为冷战结束前后最主要的角色,使用第四代航空发动机。特征是机动性、电子系统的提升,还有部分隐身的尝试性使用。代表机型:F15E、F18、JAS-39战斗机、鹰狮NG战机、阵风战斗机、台风战斗机、“幻影2000”、米格-35、苏30SM战机、苏33、苏34、苏35、歼-10B、歼-11B、歼-15、歼-16。
第三代战斗机
第三代战机是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后主要出现的战斗机,其特色为应用第三代航空发动机使中低空机动灵活性高、配备先进雷达设备、加强导弹应用等。主要使用年代为1972年后。
第二代战斗机
第二代超音速战斗机出现于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代表机型包括美国F-104“战星”式;英国“闪电”式;法国的“幻影”Ⅲ和“幻影”F1;瑞典的萨伯-37;前苏联的米格-21等;中国在米格-21基础上研制的歼7等。
第一代战斗机
第一代战机于20世纪40年代末50年代初问世,代表机型有美国的F-86和苏联的米格-15等,这一代战斗机以大口径航空机枪(炮)为武器,可在跨声速区进行近距空战格斗,实用升限约为15000m,采用中等后掠角机翼,推重比4~5。后期带加力燃烧室的涡喷发动机配备光学瞄准具,且部分飞机装有作用距离仅几千米的截击雷达,第一代战机已基本退役,我国第一代战斗机有米格15、歼5(米格17)。
第五代战斗机
当前世界上现役战斗机中技术最先进的一代战斗机,其次为第四代战斗机,以此类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