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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 | 过渡期限 | 过渡期起 | 过渡期止 | 政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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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 | 延长1年 | 2022.05.08 | 延长过渡期一年,期满后可上路行驶 | |
深圳市 | 延长1年 | 2022.08.01 | 2022年8月1日前已备案的电动自行车有效期同一至2022年8月1日 | |
浙江省 | 延长1年 | 2022.12.31 | 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 | |
郑州市 | 延长2年 | 2023.12.31 | 黄牌电自行车过度期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 |
中山市 | 3年 | 2019.04.15 | 2022.04.15 | 过渡期正式结束,超标电动车一律禁止上路 |
陕西省 | 3年 | 2019.07.01 | 2022.06.30 | 过渡期满,临时号牌作废,不得再上道路行驶 |
重庆市 | 3年 | 2019.10.15 | 2022.10.14 | 过渡期满后仍上路通行的将严格依法处罚 |
山东省 | 3年 | 2019.11.20 | 2022.12.21 | 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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